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一) 拟订社团地方性法规,负责社团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承办全市性社团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及其年检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对外国人在我市设立的社团进行登记管理;负责社团基金会监管;负责社团登记管理工作的行政复议,指导各区社团登记管理工作。

(二) 拟订民办非企业单位地方性法规,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行政复议;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三) 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和婚姻习俗改革服务工作。

内设机构:

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杨哲萍

电话:83751461